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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的股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4-09-01 20:37    点击次数:96

公司给的股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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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图 |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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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盖路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博天津金融监管局财险处、非银二处处长

  周天珏天津金融监管局人身险处副处长

  陈志英天津金融监管局普惠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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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天津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宏涛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要围绕上半年天津银行业保险业运行特点、我局重点监管工作进展及成效等方面情况发布。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盖路、非银机构监管二处兼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刘博、普惠金融处副处长陈志英、人身保险监管处副处长周天珏;以及14家媒体的记者。

  首先,请盖路盖局介绍上半年天津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以及我局重点监管工作进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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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盖路:

  今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监管总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突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下面,通报上半年天津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及相关工作情况。

  2024年上半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市委市政府指导下,天津银行业保险业市场运行平稳,主要经营指标稳健增长,存量风险逐步收敛,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银行业保险业规模稳健增长。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业总资产6.6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350.9亿元,同比增长5.8%;总负债6.33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445.4亿元,同比增长6.1%。辖内银行业存款规模增速较快,截至6月末,各项存款4.48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285.5亿元,同比增长6.8%,高于全国2.1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国第8位。存款定期化趋势较为明显,定期存款上半年新增1912.6亿元,占新增存款的150%。天津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90.9亿元,同比增长2.41%,保险业赔付支出169.4亿元,同比增长38.71%,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74万亿元,同比增长1.29%。

  二是资产质量稳定,不良贷款指标双降。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596.5亿元,较年初减少6.3亿元,同比下降14.7%。不良贷款率1.24%,低于全国0.32个百分点,自2022年12月起连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辖内银行业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上半年处置不良贷款230.76亿元,其中核销155.09亿元。辖内银行业贷款拨备覆盖率226.3%,同比增长29.2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贷款规模稳中有增,结构更加优化。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业各项贷款4.8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791.6亿元,同比增长4.97%。新增贷款以传统业务为主,贷款行业投向较为集中,主要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基础设施、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制造业。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业高技术制造业贷款余额995.7亿元;其中,中长期高技术制造业贷款716.7亿元,占比72%。累计发放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灾后恢复重建各类贷款126.09亿元。

  四是保险市场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辖内财险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商业车险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截至6月末,天津车险综合成本率95.0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2个百分点;车险综合费用率21.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5个百分点,较商车改革前大幅下降23.36个百分点,为天津市场历年最低水平。上半年,辖内人身险公司实现新单保费收入147.59亿元,同比减少15.9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合计23.56亿元,同比减少35.21%。其中,银邮代理渠道新单保费收入78.94亿元,同比减少24.28%,向银行机构支付手续费同比减少68.11%。费用降幅大于保费收入降幅,负债成本明显降低,行业降本增效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天津金融监管局坚持“长牙带刺”,持续释放“强监管、严监管”信号,紧盯关键事、关键人,依法从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上半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6件,罚没金额合计2967.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其中,百万元以上罚单7件,罚没金额合计1730万元,占罚款总额的59%;“双罚”案件占比94%。强化人员追责力度,处罚董事长、行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15次,行业禁入19人次。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对9家股东、1名董事采取限制股东、董事权利的监管强制措施。对3家财险分公司和3家财险支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强制措施,快速纠治车险市场违规行为。

  在引领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合规发展的基础上,天津金融监管局紧密围绕“五篇大文章”,加强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聚焦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量三新”等重大部署,进一步增强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性有效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开拓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天津模式”。持续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指导金融机构主动了解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规律,及时响应融资需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支持,满足企业需要,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之间的互相赋能、相互促进。在首批选取4家银行、1家财险公司作为试点机构基础上,今年再带动9家银行、2家财险公司主动加入试点,目前参与金融机构累计达16家。建立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企业、产品、投资机构、差异化管理“四张清单”,形成了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截至6月末,在津银行机构向各类科技创新企业发放贷款余额2431亿元,较年初增长14%;在津保险机构为天津市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保险保障3020亿元,环比增长18%。推出了全国首单“实验室一切险”,覆盖了高校实验室这一科技创新源头的金融服务空白,截至6月末,“实验室一切险”已累计为包括天津大学在内的30间实验室提供风险保障7800万元。

  (二)打造普惠金融“天津品牌”。一是“津惠通”金融产品自选小程序再次升级。系统归集了全辖40多家银行的300多款普惠信贷支持产品,企业可以按照自身条件和个性化需求,自主查询筛选出适合的金融产品,有助于解决企业反映找不到、看不懂金融产品的问题,从而推动去贷款中介,缩短融资链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针对市场反馈和用户需求,经过两次迭代升级的“津惠通”2.0版设有“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涉农企业贷款产品”“科技创新企业贷款产品”三个模块,帮助各类企业与银行之间更加直接、精准地对接,打通金融惠企“最后一公里”。“津惠通”于今年3月入驻天津市政务服务平台“津心办”APP,4月份入驻天开高教科创园官方网站。下一步,我局将升级“津惠通”3.0版,上线“科技创新企业保险产品”模块。截至6月末,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42.34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比43.37%,较年初提高1.42个百分点。上半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1.43万户,同比多增1756户。二是“天津惠民保”升级上线。8月16日,2024年度“天津惠民保”正式上线发布。“惠民保”三期产品根据市民需求进一步优化升级,例如,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新增新市民投保;在保费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保额,推出家庭参保、团体参保优惠;持续优化特药目录,提供购药折扣权益等增值服务等。产品服务的更新迭代,进一步满足了天津市民的参保体验及多样化需求,群众投保更加积极踊跃。作为天津首款专属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天津惠民保”一期、二期累计为我市315万人次提供保险保障,受益人数11.7万人次,已完成支付的赔款支出超2.1亿元,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负担,形成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有益补充。

  (三)突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天津特色”。一是推动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落地。年初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推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来,特别是5月17日国务院召开保交房工作会议以后,辖内各金融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要求,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专班,将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与保交房工作有效结合,以实际行动支持天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截至目前,各贷款主办行已对33个白名单项目进行审批,审批同意金额75.2亿元,实现贷款投放41.9亿元,授信转化率55.7%,支持天津2万余套房屋建设。其中,支持民营及混合所有制房企项目26个,占比80%。二是积极支持港产城融合发展。结合天津港(600717)口城市特色,指导辖内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航运产业链734家重点适港企业、82家重点航运企业及出口百强企业。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机构支持港产城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贷款余额246.26亿元。财险机构通过航运保险为航运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63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9.69%。三是加大天津都市型农业金融支持。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加强2024年粮食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涉农区融资对接服务,多渠道满足涉农主体春耕备耕金融需求,加大对农村地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更好服务天津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和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任务。做好金融“土特产”文章,持续推广“种业贷”“种植贷”“津农精品贷”等信贷产品,开发“休闲旅游重点村贷”“农家乐贷”等更多适配贷款产品,缓解涉农主体融资难题。指导辖内财险机构围绕天津都市型农业发展需求,支持“津农精品”特色品种农险发展,相继推出了稻田蟹、小站稻、羊驼等地方特色品种保险。在原先的保物化成本基础上,推动农险保障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转变。截至2024年6月末,在津中资银行涉农贷款余额3007.20亿元,较年初增长3.2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166.19亿元,较年初增长7.99%。农业保险累计为13.73万户次农民生产生活提供风险保障102.79亿元,赔款支出2.25亿元。

  (四)贡献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力量”。会同北京、河北金融监管局推进金融市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等工作,建立京津冀重点项目贷款服务和管理信息统计及共享机制。针对部分京、冀新市民在天津工作生活中遇到异地房产品贷款难、异地出险车辆理赔难、异地跨行汇款手续费高等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在京津冀金融监管协同“大框架”下,大力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北京、河北金融机构深化在信贷管理、押品管理、保险理赔、风险防控等方面合作,共同探索区域性新市民金融服务新模式。截至6月末,辖内已有工商银行等10余家银行可接受新市民使用位于北京或河北的押品申请抵押贷款,贷款余额合计11.63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52倍;已有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探索与本系统内北京分行、河北分行联合开展贷前调查等工作,相关银行贷款余额72.17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49倍,新市民信贷资源可得性和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等保险公司持续加强京津冀三地理赔规范同质化和通赔案件完全授权,京津冀异地理赔较以往流程更少、速度更快。

  (五)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天津温度”。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一体化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回应群众关切。目前,天津辖区12378金融消费者服务热线由8条扩容至12条并实现了与30家银行保险机构的“一键呼转”。上半年,共接听消费者来电69431通,同比增加62.61%,群众诉求接收办理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办好惠民实事,强化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服务意识。上半年,持续推动辖内银行机构“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保险公司“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目前已成功唤醒“沉睡账户”2.6万户,涉及账户金额4.45亿元;已完成有效提醒保单共计38.13万件,涉及保险金(现金价值)总计约17亿元。三是加大投诉督查力度,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上半年,对投诉处理不力的10家金融机构点名道姓、提示风险、提出要求。对2家机构开展消费投诉现场督查并印发督查意见书,要求机构提升消保意识,增强处理质效,做好问题整改。四是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努力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上半年,指导天津银行业、保险行业协会加大调解力度。截至6月末,辖内银行业、保险行业协会累计调解629件,调解成功349件,调解成功金额2468.73万元,调解件数、调解成功件数及金额均比去年同期翻一番。9月份,我局将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证监局组织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主题,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推进金融行业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天津金融监管局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市委市政府指导和支持下,有力推动各项金融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发挥金融对天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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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REPORT

  媒体提问环节

  上海证券报记者

  近期了解到,贵局与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零售租赁业务合同示范条款》,该条款对推动天津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能起到哪些积极作用?

  天津金融监管局财险处、非银二处处长

  刘博:

  融资租赁是天津金融业的一张闪亮名片,良好的政策环境、监管环境、司法环境和市场环境,为天津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也为天津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以车辆租赁业务为代表的零售租赁业务,因标准化程度高、租赁物价值明确、权属易于确认、处置方式灵活,逐渐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重要转型方向。而零售租赁业务由于承租人主要为自然人或小微企业、业务“小额分散”、高度依托金融科技和服务外包等特点,形成了与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相差异的业务经营模式。但无论业务模式如何变化,融资租赁合同始终是租赁业务开展的基础。一份公平合理、条款清晰的合同,不仅可以有效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还有利于规范各方的签约履约行为,确保融资租赁业务的正常开展。

  此次,天津金融监管局会同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发布《零售租赁业务合同示范条款》,旨在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规范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将业务的关键信息和容易引发纠纷的症结点在合同签署环节就予以明确,在提高零售租赁业务规范性的同时,切实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条款起草过程中,我们还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就合同签署、送达、诉讼管辖等条款听取了意见建议,为条款在司法调解和法律诉讼过程中的适用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认为,示范条款的发布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融资租赁合同作为要约式合同,消费者在签署的时候往往处于弱势方。如果合同的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租人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来作出对自身有利的解读。为规避上述问题,我们在起草示范条款时,对业务争议的焦点问题,比如租金构成、租息及计算方法、租赁物残值确定、消费者信息保护、反商业贿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充分体现了金融工作的人民性。

  二是落实“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风险防范要求。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的不严谨,危害的不仅仅是承租人的权益,出租人的权益也有可能受到侵害。我们在日常监管中也遇到个别承租人利用合同条款漏洞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给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在示范条款中规范了对于租赁物的追踪、取回和安全生产、租金催收、租赁业务转让等内容的表述,尽可能将出租人的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落实强化功能监管的要求。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同样的标准制订融资租赁合同,进而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积极践行“同一业务、同一标准”的功能监管原则,在防范监管套利的同时,推动行业整体协调发展。

  四是提升诉调对接和司法审判效率。零售租赁业务的承租人数量多且分散在全国各地,在司法调解和法律诉讼过程中,占用了公司及司法机关大量的资源。我们在示范条款中对租赁业务关键信息表述进行了统一,提升了租赁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同时对合同条款确认、有效送达方式及送达标准、诉讼管辖等内容进行明确,较好提升了司法机关对相关业务进行调解和审判的效率,助力我市金融法治体系建设。

  五是扩大智慧法庭的受益面。示范条款中,对采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形式签署合同的方式及其法律效力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夯实了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签章的真实性和电子证据的适用性,为线上送达、线上庭审、线上执行等智慧法庭体制的运营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鼓励倡导辖内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零售租赁合同中充分使用示范条款,发挥好示范条款的效用,进一步优化天津市租赁行业监管环境和法治环境,形成持续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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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近期,了解到天津车险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消费者满意度逐步提高。请问刘博处长,天津金融监管局近期在车险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

  天津金融监管局财险处、非银二处处长

  刘博:

  天津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车险监管工作部署,久久为功强化车险市场监管,发挥监管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车险服务能力,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求。近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车险综合改革效果深化,持续让利消费者,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保费优惠。截至二季度末,商车险单均保费2040.23元,较改革前下降827.15元。消费者从车险中获取的保障程度也逐步提高,商业三责险平均责任限额228.43万元,较改革前提升143.61万元;投保率87.79%,较改革前提升3.85个百分点。二是经过全面治理,我局大幅压降车险综合费用率,减少保险公司前端成本,支持其将费用下降的红利投入理赔端,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更高的理赔服务。截至二季度末,车险综合费用率21.03%,同比下降9.31个百分点,相较历史最高时点大幅下降近30个百分点。车险综合赔付率稳步提升,达到74.02%,同比提升7.14个百分点。

  近期,我局在强化车险市场行为监管和发挥监管引领支持作用两方面同向发力,采取了监管创新措施,实现了防风险、严监管、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在强化监管方面。一是全面下调商业车险手续费率备案标准,大型机构与小型机构手续费率极差扩大至7%,进一步压降中介机构手续费空间,强化行业直销渠道建设。二是搭建车险监测全景视图,定期实施费率回溯,及时进行费率纠偏。紧盯重点公司关键指标,实时探查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异动变化,提前采取干预措施。三是协同保险行业协会实施全面自律,进行暗访回访,开展飞行检查,严厉打击高费用恶性竞争问题。四是坚持监管的“长牙带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先后对五家财险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采取停止使用车险产品的监管强制措施。五是与市交委联合印发规范天津地区营运车辆承保方案,解决营运车辆识别问题。与市工信局、市金融局联合印发保险服务产业链方案,推动行业积极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在监管引领支持方面。今年4月,我局指导保险行业协会组建天津市中小财险机构合作联盟。25家中小财险机构自愿加入,建立联盟章程,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一是建立易赔共享查勘理赔平台,采取集中派员、集中估损、统一核赔的方式,统一理赔标准,防范高额定损、超额理赔。与6家公估机构建立集中采购服务关系,将代查勘件均由联盟成立前的280元降低至182元,充分降低了公估代勘成本。与劳务公司合作,调整天津远郊五区查勘员数量,实现人力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二是与7家4S店、3个新能源品牌车商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已帮助11家机构实现新车承保“零的突破”。建立联盟合作车商名单库,组建谈判小组,开展集中协商。三是在做好转型引导的同时,组织中小财险机构在非车领域寻找增量空间。自联合承保天津市首单继续执行保险业务以来,先后在交通物流、建筑工程、食品出口、司法审判等多个领域,组织17家机构参与9个共保项目。通过非车险提速发展,为车险市场竞争降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总局车险监管工作部署,不断巩固车险改革成果,深化市场治理成效,提供高质量车险服务,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保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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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记者

  请问“天津惠民保”作为一种普惠保险,在提升金融服务民生保障质效方面发挥了哪些积极作用?“天津惠民保”三期较以往产品有什么不同?

  天津金融监管局人身险处副处长

  周天珏:

  医疗保障是减轻居民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医疗保障水平,202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同时提到“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强调“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增强社会保障的均衡性、稳定性、可持续”。

  近年来,天津金融监管局着力引导保险行业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为了推动建立覆盖范围更广的天津特色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2年,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市委金融办、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市医疗保险研究会、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下,“天津惠民保”应时而生。

  作为我市首款由政府指导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天津惠民保”主要发挥了以下三个方面积极作用:

  一是打造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天津品牌”,推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作为天津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惠民保”立足当地,不断优化升级,社会反响良好,充分发挥了商业医疗保险对民生保障的补位作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为天津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贡献了力量。

  二是围绕普惠利民基本原则,切实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天津惠民保”在设立之初,基本定位就是“普惠型保险”,为天津市民提供广泛覆盖、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三年来,“天津惠民保”保障不断升级,价格始终保持150元不变,真正实现“小保费担起大保障”。截至目前,“天津惠民保”两年累计参保人次超315万,累计赔付人次超11.7万,已完成支付的赔款支出超过2.1亿元,最大获赔年龄达96岁,最小获赔年龄仅1岁,切实缓解了人民群众患重特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三是适应多元健康保障需求,为普惠保险发展贡献“天津方案”。众所周知,市场上商业健康险产品基本聚焦于65岁以下非既往症群体,“天津惠民保”不设置年龄、户籍、职业、既往病史、健康状况等投保条件,适用人群广泛,全家均可投保。“天津惠民保”涵盖医保内自付、医保外自费以及特定高额药品三大保障责任,针对慢性病、带病人群特殊需求,将特病、特药纳入保障范围,对基本医保进行衔接补充,有效降低了医保目录内和目录外高额的医疗负担,也为参保人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弥补了目前医疗保障体系的不足。

  2024年度“天津惠民保”三期产品在前两期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普惠利民原则,结合市民实际需求,进一步进行优化升级。具体来看,一是进一步扩大参保人群覆盖范围。不仅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参保,符合条件的天津新市民以及持有天津市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均享有投保资格。二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待遇,在个人参保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医保内自付、医保外自费两大保障额度均提升至120万。三是进一步扩增特药目录,根据市民重大疾病用药的需求,将特药目录扩增至40种,让更多的普通百姓负担的起高额药品和前沿疗法。四是进一步扩展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种类,新增齿科权益、购药折扣等多项增值服务,实用性更强,增加了更多健康人群的获得感。以上这些升级亮点都将大大提高受益人群的覆盖面、可得性,更好发挥“天津惠民保”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要求“天津惠民保”共保体做到“三个强化”,即,强化功能定位,契合天津本地人民群众的实际医疗保障需求;强化规范经营,建立健全覆盖业务全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天津惠民保”项目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格落实总局部署,扎实推动商业健康保险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作用,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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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我们了解到天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工作,其中推出了“天津本地投资机构清单”,请问这张清单是如何运用的?开展了哪些开创性、具有天津特色的探索实践?

  天津金融监管局普惠处副处长

  陈志英:

  去年10月,天津金融监管局会同天津市科技、工信部门,制定实施了《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工作方案》,引领在津银行保险机构,以金融创新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

  试点期间,天津金融监管局联动天津证监局,指导天津市银行业协会与天津市基金业协会合作,制定发布了首批20家“天津本地投资机构清单”。这张清单是全国首个由协会牵头制定、全行业共同参与、面向银行业务需求的区域性优质投资机构清单,有助于银行精准对接创业投资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共同探索开展多元化业务合作,协同解决成立三年以下的初创企业融资堵点问题。

  借助这张清单,目前天津辖内共有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601229)、北京银行、天津银行7家银行,已经开展了基于清单的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试点期间先后研发落地了“新兴产业赋能贷”“科创投联贷”“联创e贷”等6款科技创新信贷支持产品,通过“贷款+外部直投”等方式,主动向前一步加强与资本市场的衔接合作,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生命周期较前端的接力式金融服务。

  例如,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对接清单内投资机构,以投贷联动思维深化服务本地科创企业,自主研发适应不同行业发展需求的“浦研贷”“浦投贷”等金融产品,目前已为天津本地一家智能装备企业,批复了“浦投贷”2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实现“贷早、贷小、贷硬科技”。又如,天津银行结合清单内投资机构,与我市15个区达成科创基金合作意向,并与天津市基金业协会、40余家股权投资机构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

  未来,天津金融监管局将指导天津市银行业协会,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天津本地投资机构清单”的更新、维护,加大对这张清单的宣传推动应用,助力天津本地优质投资机构做大做强,同时,探索将清单内机构的筛选范围扩展到全国,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吸引各类资金、资本来津投资合作,共同书写好科技金融的天津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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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天津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宏涛:

  时间关系,今天的媒体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想了解的情况,欢迎大家会后与我们沟通。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天津银行业保险业发展情况的关注,以及对我局新闻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天津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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